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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非凡能力签证

 

O-1 签证类别适用于在科学、教育、商业、艺术或体育领域具有非凡能力的个人,以及在电影和电视行业取得非凡成就的个人。要获得 O-1 签证的资格,个人必须满足法定要求,证明该个人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表明该个人是一小部分已经上升到其努力领域的顶尖人士之一.

 

要获得 O-1 签证的资格,外国国民必须通过文件证明他/她在各自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这可以通过获得重大国际公认奖项(如诺贝尔奖)的证据来确定。如果没有这样的裁决,一个人可以通过以下至少三种证据证明自己是合格的外国人:

 

  • 获得较少的国家或国际认可的奖项或卓越奖;

 

  • 要求其成员取得杰出成就的该领域协会的成员资格;

 

  • 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刊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过有关候选人的资料;

 

  • 候选人单独或在小组中评判他人工作的证据;

 

  • 候选人对该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始科学、学术、艺术、体育或商业相关贡献的证据;

 

  • 候选人在专业或主要行业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体上发表学术文章的证明;

 

  • 证明候选人的作品已在艺术展览或展示中展出;

 

  • 在杰出的组织中发挥领导或关键作用;

 

  • 与该领域的其他人相比,候选人获得高薪或其他显着高报酬的证据;

 

  • 表演艺术商业成功的证据。

 

O-1 身份的要求与 EB-1(A)(具有非凡能力的外国人)基于就业的永久居留类别的要求非常相似。 O-1 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允许个人在美国临时居住和工作,而 EB-1(A) 类别适用于寻求永久居民身份的人。

 

O-1 申请需要提供工作机会。 O-1 申请必须由雇主签署,因为不能自行申请。然而,将其与更常见的 H-1B 签证类别区分开来的是没有普遍的工资要求,并且签证上限不适用。此类别也对不一定需要相关学士学位(如艺人和运动员)或以上的职位开放,如果 H-1B 身份达到六年总限制,则可以允许继续留在美国。 O-1 签证类别还允许从 J-1 更改身份,即使符合两年母国要求。

 

O-1 身份没有设定的最长期限。虽然 O-1 延期可以无限期申请,但身份的长度取决于个人在申请雇主处履行职责或活动所需的时间长度。

 

最初的逗留时间不得超过三年,前提是请愿书可以证明 O-1 候选人将需要这么多时间来完成拟议的工作。如果有证据表明需要候选人继续存在,则此期限可以以一年为增量延长。

 

O-1 签证持有人的家属将获得 O-3 签证,这将允许他们进入并留在美国,而主要 O-1 签证持有人保持有效和合法的身份。

 

Our firm 将协助您提交 O-1 申请,以强调您对 USCIS 的凭据。我们将通过提供有关要获得的证明文件的信息以及讨论推荐信中应强调的因素以及必须如何提出这些因素来指导您。我们还将审查、编辑和推荐必要的更改,以适当突出您的资格。除上述内容外,我们的办公室将确保以适当的方式组织支持文件,包括说明如何满足 O-1 签证身份资格要求的法律简报。我们将确保向相应的 USICS 服务中心正确提交请愿书,并随时通知您案件的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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